主页 > imtoken 下载 > 该男子拒绝将 33,000 莱特币退还给他的朋友。 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法院这样判丨局外人|央行

该男子拒绝将 33,000 莱特币退还给他的朋友。 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法院这样判丨局外人|央行

imtoken 下载 2023-08-08 05:07:23

记者| 冯赛琪

男子以基金投资为由向朋友借了5万莱特币(LTC),归还1.7万后拒不还款,甚至开始“人间蒸发”,于是男子被朋友告上法庭。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虚拟货币借还款纠纷二审判决书。 法院明确表示,不存在“否定虚拟货币本身作为虚拟财产的保护”的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33000莱特币。

法院确认虚拟货币财产属性

丁和翟是朋友。 因打算投资基金,丁某向翟某借了5万莱特币用于基金投资。 2014年12月,翟某将5万枚莱特币转入丁某指定的收款地址。

强攻弱受 攻超宠受 保护_泰达币提币手续费_买卖泰达币受法律保护吗

双方借据称,丁某向翟某借了5万枚莱特币,并约定在2015年7月至10月15日期间全部归还买卖泰达币受法律保护吗,如不能按时归还,将按等值19元/枚莱特币的价格偿还. 人民币,但先还莱特币。

北京石景山法院经一审查明,截至2017年4月,丁某仅偿还了1.7万枚莱特币,尚欠3.3万枚莱特币。

虽多次催促,丁始终不还。 甚至在 2019 年 2 月之后,丁开始“消失”,不再回复翟的信息。 翟某随后将其告上法庭。

男子拒还朋友3.3万个莱特币,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法院这么判丨局外人|央行 图1

该男子拒绝将 33,000 莱特币退还给他的朋友。 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法院这样判丨局外人|央行图1

强攻弱受 攻超宠受 保护_买卖泰达币受法律保护吗_泰达币提币手续费

2021年,北京石景山法院一审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第一,莱特币是否属于民法领域的财产。 第二,在双方借贷合同的框架下,莱特币是否应以产权为基础,以返还为基础的法律关系,返还或偿还等值的金钱。

莱特币作为一种网络货币,具有无中心化发行人、总量有限、无地域限制、匿名性等主要特点。 莱特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因为它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

法院认为,莱特币具有虚拟财产、虚拟商品的属性,认定莱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 丁某借贷所得莱特币应归还翟某,法院判决丁某应将3.3万枚莱特币归还翟某。

丁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并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规定,虚拟货币投资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他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莱特币。 实际表现。

男子拒还朋友3.3万个莱特币,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法院这么判丨局外人|央行 图2

买卖泰达币受法律保护吗_泰达币提币手续费_强攻弱受 攻超宠受 保护

该男子拒绝将 33,000 莱特币退还给他的朋友。 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法院这样判丨局外人|央行图2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莱特币具有稀缺性和可控性的特点。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文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应该也不能作为货币在世界范围内使用。 在市场上流通和使用,同时规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无效的。

但法院表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否定虚拟货币本身作为虚拟财产受到保护的情况。 不当。

此前,法院解释称,翟某坚持要求丁某归还莱特币,并自愿承担无法执行的风险,且没有证据表明现实中无法归还莱特币,丁某提出上诉。不符合退货条件。 承担返还义务,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丁某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判决肯定了虚拟货币作为虚拟财产的保护。 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志豪认为,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司法实践中的判例还是很多的。 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尤其是虚拟货币案件数量不多,各地司法机关办案经验不足,因此本案极有可能成为参考案例。

强攻弱受 攻超宠受 保护_泰达币提币手续费_买卖泰达币受法律保护吗

虚拟货币合法性争议

近日,上海市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也发布了一起思考“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的典型案例。

据上海检察机关通报,2021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网络技术非法侵入上海某公司系统,获取系统内客户订单信息2万余条并进行销售,非法获利USDT(USDT)6000元件。 随后不久,张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处理。

在追究张某的民事侵权责任时,检方应考虑泰达是否受法律保护,能否作为违法所得支付损害赔偿,以及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公益诉讼检察官姚磊认为,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但作为一种工具,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货币交易的市场价值被用来计算非法收入的数额。”

强攻弱受 攻超宠受 保护_买卖泰达币受法律保护吗_泰达币提币手续费

最终,参照交易当日泰达在相关交易平台的交易价格和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检察院认定张某的违法所得约为人民币38760元。

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内容为“比特币在本质上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此后,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先后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于进一步防范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人和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他们自己; 对涉嫌扰乱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上述案例将虚拟货币本身视为虚拟财产,但在实践中,虚拟货币由于交易、支付、投资的性质,不可避免地在市场上流通。 如何界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是否合法合规,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 来了很多争议。

“目前的虚拟货币案例,造成了严重的逻辑矛盾,核心其实是虚拟货币的法律定义是受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但政策定义不利于金融稳定。” 郭志豪说。

他说,严格来说,政策不能干预司法买卖泰达币受法律保护吗,但实际上很多司法机构都要考虑政策因素; 再加上没有专门针对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最终导致矛盾的产生。 他认为,明确虚拟货币业务的一大前提是首先要统一法律政策,出台专门的法律规定。